乾隆通宝是清代乾隆时期的流通货币,铸于 1736 年(清高宗乾隆元年),因铸造工艺不同,先后铸造黄钱和青钱。1759 年(乾隆二十四年),乾隆平息准噶尔叛乱,开新疆局铸造红钱。为纪念这一功绩,乾隆通宝在嘉庆、道光、咸丰、光绪年间一直都有铸造,1909 年(宣统元年),当局停止铸造红钱。
1735 年 9 月,乾隆即位后批准户、工二部着手铸乾隆通宝,10 月批准云南铸钱送京。1736 年 3 月,令户、工二部铸钱,每文改重一钱四分为一钱二分,江苏、湖南等多省陆续开始鼓铸。1738 年,清朝在全国各地增开、复开制钱鼓铸局,或添设炉座。
清朝平定准噶尔等叛乱后,铸造新疆红钱,对新疆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有效的控制,同时规定了当地用钱形制,乾隆通宝成为中原文化融入边疆的载体,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



